北京出口如何退税
2024-12-28 19:06:02 阅读: 0
北京出口退税的流程如下:
企业资格认定
出口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购买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并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出口退(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发票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申报期限:单证齐全后即可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分批多次申报。
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免税申报: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单据准备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分批单、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等。
网上申报与提交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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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出口退税 报关单 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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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2-28 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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